钟生的朋友龙某在投资建厂过程中,因资金紧缺要求钟生投资200万元入股,并称该投资项目前景好、收益率高。钟生于是投入现金200万元,钟生投资200万元之后因双方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不合等原因想撤回投资,对方虽然同意钟先生撤回投资,却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法返还钟生的投资款。
钟先生担心自己的资金无法收回的情况下,与对方办理了“投资协议书”、“借款及承诺书”、“抵押书”等,也因此与对方形成了多种法律关系,增加了诉讼的难度。这时在诉讼中选择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同,从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林律师选择以借贷法律关系在罗湖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取得了胜诉的判决结果,判决生效之后,在云浮市新兴市人民法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得到执行,钟生收回了投资的款项。
案件结束之后,钟先生深有感触地表示:投资都应该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尤其是要聘请象林律师这样经验丰富的律师当法律顾问,才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减小经济损失。